中国黄金期货的最佳建设途径

来源:中国黄金报社 | 作者:张卫星



  随着国际金价逐年上涨,我国黄金投资正在掀起新高潮,黄金期货这一黄金市场上最高端的投资工具引进中国的呼声越来越高。但黄金期货具有黄金与期货两个属性,而中国金融市场实施分业管理,黄金交易与期货交易分属不同的监管部门管理,所以黄金期货这一新产品在中国的诞生地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我们分析一下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在开设黄金期货方面的优劣势。

  上海期货交易所优势:期货应该在期交所挂牌上市

  按照2007年4月15日最新实施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应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按照我国现有的监管体系与法律规定,期货交易应在期货交易所交易,投资者必须通过期货公司进行交易,整个期货市场归属中国证监会监管。

  期货是一种非常特殊的、高风险的金融投资工具,具有资金的杠杆放大功能。期货交易对监管体系、交易所会员资质、交易参与者都有很高的要求,它是金融市场中高端交易模式之一。

  中国期货市场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风风雨雨。期货公司经过多次整顿、化解了多次金融风险后,才有了一套相对严格的法律规章制度,拥有了一批经过期货市场洗礼的期货公司会员单位。

  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已有沪铜、沪铝、沪锌、沪胶等多个交易品种,今后还会有更多的期货品种推出。上海期交所拥有丰富的期货市场运作、管理经验以及成熟的风险控制能力。所以,期交所推出黄金期货可以说是驾轻就熟,能够迅速形成一个相对成熟的黄金期货投资市场。

  劣势:现货交割的瓶颈困扰

  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办黄金期货的主要劣势在于它没有足够强大的现货交割能力,因为目前黄金现货主要在上海黄金交易所里进行交割。如果没有黄金矿山的参与,没有大量现货商参与,只有大量的投机者和机构在期货交易所里空对空地对赌金价的涨跌,那么黄金期货的套保功能、价格发现功能都将荡然无存,而只是建立了一个黄金赌场。

  但是,由于期交所已经有了很充足的期货交易与现货交割的经验,所以这个劣势问题并不十分突出。如果上海期货交易所要克服现货交割的障碍,推出黄金期货,可以采取以下途径:第一,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要求申请有关现货交割资格,也享受有关政策;第二,吸纳大量黄金现货商来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现货,由于黄金的高价值特性,在商业银行金库遍布全国的情况下,建立新的现货黄金交割库也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上海黄金交易所优势:黄金就应该在金交所里交易

  黄金具有储备、支付、结算等金融货币功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条、第32条、第46条均明确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对黄金市场的监管权、检查权和处罚权。我国的黄金市场一直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黄金期货应在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的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出:“加快黄金市场对外开放和产品创新,积极探索黄金市场从现货市场向衍生品交易市场过渡的有效途径,加快在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黄金期货产品。”

  同时,有业内人士提出,将黄金现货、黄金期货交易都放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内,将有利于目前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充分利用期货产品趋利避险,进行理性的套期保值,有利于黄金市场的有序和稳定发展。

  有了主管部门的支持,上海黄金交易所自身也有很高的积极性。据了解,上海黄金交易所酝酿推出黄金期货品种已有多年,但因种种原因没能实现。2004年,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具备“准黄金期货”特征的Au( T+D)黄金延迟交收业务模式。借助Au( T+D)业务模式,上海金交所已完成了对期货交易系统的调试,有了初步的黄金期货交易的经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一经颁布,金交所第一时间递交了申请开办黄金期货的报告,并很快获得了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意,随后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批。

  劣势:现有会员体系不适合期货交易

  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展黄金期货的最大劣势在于其现有的会员体系不适合期货交易。上海黄金交易所从现货黄金交易发展而来,其会员单位不可避免地带有很浓厚的现货商的特性。金交所的会员单位中有大量的金矿企业、首饰企业、贸易公司、商业银行。这些会员单位在做现货黄金交易时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办了黄金期货,那么这些会员单位是不是也要变成“期货公司”来代理大量的普通客户做期货交易呢?我们很难想象这样数量众多、金融知识与技能参差不齐的矿山企业、首饰企业、商业银行、贸易公司能够在短时间内都变成合格的期货公司。毕竟,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是有很大区别的,它们的行业属性完全不同。

  现有会员单位难以适应期货交易,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最大劣势所在。会员结构改造的技术难度、不同会员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法律法规的修改等等,难度远远大于目前上海黄金交易所电子交易硬件系统的建设。

  结论:务实、合作、竞争的共同发展之路

  本着研究探索的精神,以务实、合作、竞争、共同发展为宗旨,给管理部门提供最客观的第三方意见,笔者提出以下的黄金期货建议:

  1.黄金期货应该设立在上海期货交易所。

  2.上海黄金交易所完善自己的准期货Au( T+D)现货延迟交收业务。

  3.上海黄金交易所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特殊会员,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特殊会员。

  4.黄金期货的现货交割业务由上海黄金交易所承担。

  5.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的期货套保和自营业务,通过作为期交所特殊会员的金交所,在期交所完成。

  以上建议基于以下理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已经有了准黄金期货业务Au( T+D),该业务是没有期货之名而有期货之实的业务模式。在金交所已经有了Au( T+D)业务之后,再增加一个同类的黄金期货产品意义并不大,只能达到市场资源垄断的效果,并不能显著提高市场效率,促进黄金市场发展,而且还会制造诸多的麻烦。

  黄金期货设立在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优势明显,能够迅速开办出合法合规的、各项制度与市场环境都合格的黄金期货来,相关技术改造成本与投入最小,同时能够广泛扩大黄金市场参与者的范围,提高市场交易规模,还能提高黄金现货交割量,活跃整个黄金市场。

  这样,中国就有两个官方提供的黄金衍生品投资工具:Au( T+D)和黄金期货。两个类似的交易品种能够产生竞争,就如同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的竞争一样,既能给广大投资者带来实惠,又促进了整体市场的做大做强。一个交易所的垄断对整体市场的发展并不是件好事。

  综上所述,笔者关于我国设立黄金期货的建议是基于“务实、合作、竞争、共同发展”的宗旨,以加快中国黄金市场建设为目的,更好地促进中国黄金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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