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两会

政协委员抨击科技腐败

——政协委员 张皎

中国黄金报报记者 李广涛 刘斐 马佳

  必须明确政治和科技的界限,分开政治决定和科技专业决定,实行科技经费的财权、审批权、监督权分立。

——政协委员 张皎

  “在不少科研项目中,仅有40%左右的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科研项目成了一些科研人员‘圈钱’的工具。以经费的滥用和学术造假为主要表现的科技腐败已呈蔓延之势。”全国政协委员张皎如此抨击科技腐败问题。

  张皎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但科技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大幅下降,在国际上排名很低。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很多。其中,科技投入长期不足成为制约科技创新的一大瓶颈。然而,就是这有限的科研经费,也没有全部用在刀刃上。

  科技经费和学术水平关系着国家科技创新、科技进步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因此,我国必须从制度入手,坚决治理科技腐败,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张皎指出,必须明确政治和科技的界限,分开政治决定和科技专业决定,实行科技经费的财权、审批权、监督权分立。目前,我国的科技开发经费大多由一些部委所掌握。这种由政府直接管理科技经费的形式,既不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也容易滋生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健全机制必须抓住三个环节,即科技经费的审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和对违规者的惩处。要让掌握财权的政府部门直接从科研项目审批中退出,切断政府官员和科研人员的利益联系。

  张皎建议,可参照国际上科技发达国家的做法,成立独立的科技拨款委员会,专门负责科技项目的评审鉴定,确保阳光运作。该机构不是常设机构,而是独立的中介机构,拥有大量专家。评审专家是经专业和研究领域匹配后随机抽取的,每次参加评审的专家都临时单独通知本人,并且迅速集中,以减少泄密机会。专家对申请项目独立、秘密地进行评审,实行打分制,分值高的项目可以获得经费。

  针对科技经费的使用,张皎认为,必须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和监控。对科研项目管理可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和多级监督制度。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有本单位的内审,也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严格管理、评价和国家审计等。大项目必须由专业中介机构审计。

  张皎认为,国家对科研课题,尤其是重大课题的资助要引入竞争,领导人不能直接参与具体科技课题的选择。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政府主管部门只负责基础性研究、有关国家长远利益的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以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立项,把大部分课题划归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立项和管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对于重大项目,要优先支持科技基础良好的大型国有企业,确保项目完成率和提高投资效益。


电话:010-84115658 传真:010-84118447
中国黄金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建议使用IE6.0浏览器 最佳显示分辨率为1024*768